资料图:“叠式汤圆”也称“滚汤圆” 张畅 摄
1946年,以跑船为生的江苏人倪锦财落脚汉口,成立武汉五芳斋,经营江浙风味的汤圆。发展至今,五芳斋在武汉已是三镇皆知、远近闻名;武汉“五芳斋汤圆”也被认定为中国名点、中华名小吃。
正如豆腐脑有“咸甜之争”,汤圆的吃法也有地域之分。
“按叫法,南方叫‘汤圆’,北方叫‘元宵’;按做法,南方包汤圆,北方滚元宵;按口味,有甜有咸。”武汉五芳斋汤圆制作技艺市级代表性传承人李杰告诉中新社记者。
广东有四式汤圆、贵州有鸡肉汤圆、上海有擂沙汤圆,而五芳斋的黑芝麻馅叠式汤圆则是“老武汉”的心头爱。
李杰说,叠式汤圆如此受欢迎,在于两大法宝:一是制馅,二是制面。取适量芝麻、些许猪板油,辅之以白糖、橘皮,揉搓成馅心。猪板油来自东北,当地猪膘厚一点,油脂好一点,更能提香。面皮选用上好的糯米粉,用水磨吊浆工艺使其口感更加爽滑。
叠式汤圆,“叠”为重头戏。据李杰介绍,按照传统做法,把馅心和糯米粉铺在簸箕上,端起簸箕“摇团”,类似农村的筛糠。再在汤圆上洒上冷水,继续“摇团”。如此反复多遍,汤圆越摇越大。如今,自动化机器代替了手工“摇团”——只需将馅心倒进装有糯米粉的机器大锅中翻滚,再蘸水打湿,层层叠加16次,一颗颗直径约3厘米的叠式汤圆就出锅了。
如此制作的五芳斋叠式汤圆皮薄而滑,白如羊脂,油光发亮,具有香、甜、鲜、滑、糯的特点。煮熟后的汤圆大小似乒乓球,轻轻咬开一个小口,热腾腾的芝麻馅缓缓淌出。看一眼,口齿生津;闻一闻,香气扑鼻;尝一口,芝麻醇厚,糯米绵密,口感瓷实,甜蜜馥郁。
据传,汤圆起源于宋朝,在沸水中翻滚的汤圆亦沉亦浮,犹如空中圆月,被世人赋予“阖家团圆”的美意,流传至今。
关于汤圆的吃法,古今“吃货”各有花样。清代诗人袁枚在《随园食单》中记载了“可盐可甜”的两样做法。咸口的萝卜汤圆:“萝卜刨丝滚熟,去臭气,微干,加葱、酱拌之,放粉团中作馅。”甜口的水粉汤圆:“用水粉和作汤圆,滑腻异常,中用松仁、核桃、猪油、糖作馅……”如今,汤圆还发展出榴莲馅、巧克力馅等新口味,以及油炸、拔丝等新吃法。
“吃了汤圆才团圆。”一个月前,武汉市民万静芳就早早地给身在美国的女儿寄去糯米粉和汤圆馅心,希望这份家乡味道能给远方的孩子传递思念和祝福。
天上月圆,碗里汤圆,人间团圆。元宵佳节,亲朋围坐,推杯换盏,最后来碗汤圆收尾,期盼新一年的温暖与甜蜜。(完)
拒不支付职工工资284万元获刑两年****** 本报记者 赵红旗 本报通讯员 李文晋 付屹 “企业应严格执行员工薪酬制度,遇到困难了,应及时与员工沟通,避免劳动争议纠纷给企业及员工带来不必要的讼累。”1月7日,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法官深入辖区企业了解企业所需所求,并针对企业岁尾年终常见的劳资纠纷以案说法,引导企业规范员工薪酬等相关制度,防范法律风险。 在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中,被告人杨某被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2022年12月24日,许昌中院维持了一审判决。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据悉,2020年5月12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职工李某等人向许昌市建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公司拖欠职工工资,劳动监察大队立案后,于2020年5月14日对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实际控制人杨某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10日内支付拖欠的劳动者工资。 收到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后,被告人杨某作为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的实际控制人,在有能力先行支付部分劳动者工资的情况下,仍拒不支付,并于2020年5月19日至6月1日期间,先后安排其公司出纳将公司资金用于支付体检设备CT机余款、购买体检试剂及支付水电费等。 立案后,迫于压力,被告人杨某于2020年6月12日至14日向被拖欠工资的职工支付报酬11万余元。经审计,截至2020年6月30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欠发228名职工13个月工资共计284.75万元。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认为,被告人杨某明知人社部门向其下达了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在有能力先行支付劳动者部分工资的情况下,拒不支付228名劳动者的工资,应当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建安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时,杨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 建安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遂作出判决。 2022年10月30日,一审宣判后,杨某不服,上诉至许昌中院,其辩护人辩称,本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事实轻微、社会危害性低,不应以此追究上诉人杨某的刑事责任。 许昌中院审理认为,上诉人杨某作为公司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对所拖欠公司员工的工资承担清偿责任。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刑法明确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承办法官介绍说,劳动报酬的清偿顺序优先于普通债权,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其他普通债务时,具有优先清偿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法定义务。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